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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站更新日期:
2010-03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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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村再生條例對土地變更條文的設計原則是什麼?該條例通過後對農民有何助益?

1.現行農業發展條例第61條規定農村社區之更新得以實施重劃或區段徵收方式為之,增加農村現代化之公共設施,並得擴大其農村社區範圍,同條例第9-1條亦有類似規定。
2.本條例提出整合性農地整備之創新機制,將生產與生活空間整體規劃與調整,經整備後,農村生活空間將集中於農村社區範圍內,做有秩序與計畫之發展;至生產之農地則可集中於農村社區之周圍,完整作為生產使用,積極維護生產環境,解決目前農舍凌亂散布之現象。
3.本條例除針對生活環境作改善外,並考量目前推動休閒農業業務宜與農村再生結合,增列有關促進農村旅遊之條文。進而促進人才回鄉,活絡產業,打造讓都市人流連忘返的美麗農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