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回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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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enny 2010/3/31 上午 11:26:37 回應
對這篇文章有同感,現在的農村,就是因為土地便宜,取得容易,讓一些有錢沒處花的人買的大片土地,所做的卻不是有益於農業發展的事業,只是為了個人的享受,就建了一些別墅,農村景觀變糟了,失去原有農村的原味。
這次的農村再生條例,看是不是能夠利用由農村自發性的方式,把這些破壞農村景觀的人趕出去,找回台灣農村的原始風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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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ckey 2010/3/31 上午 11:21:51 回應
農村long stay,可以促進當地農村農民的另外一筆收入,也讓台灣的農村能夠透過這種方式,讓農村的農產品也可以促銷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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